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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2020年扩招单独考试章程

河南-郑州|2020-10-31|点击115次
课程编号:201421716484566075602356664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0年扩招单独考试章程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19年扩招单独考试章程

一章 总 则

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的原则,规范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进行,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582,河南省招生代码:6192。

学校办学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36号。

第三条 我校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 我校的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省教育厅验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我校高职扩招单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我校成立高职扩招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我校招生*指导中心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实施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和*等工作。招生工作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对象

1.已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升学报名),且未被*的考生。

2.已参加我省2019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九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附后)

第十条 考核、计分及*办法

1.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单独组织考试。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语文数学综合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择优*。

2.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综合知识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加分项目加分。语文数学综合知识考试成绩满分150分,语文80分、数学7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满分150分。

3.考生分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中专、技校、职高)两类分别计分,按*比例分别*。*时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满*。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模式*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第十一条 加分项目及*入学

1.技能竞赛获奖和职业资格证书加分标准:中职类(中专、技校、职高)考生中有地厅级及其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给予加分,加分标准为:技能竞赛省级二等奖40分、三等奖30分,地厅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0分;获职业资格高级工40分、中级工(含员级)30分、初级工20分。加分证书应为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若加分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加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

2.政策性加分项目及标准: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具体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严格按照2015年3月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3.技能拔尖人才*入学对象和条件: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向我校书面申请*入学。申请书格式详见省教育厅或学校招生网站。

第十二条 志愿填报及*

1. 填报志愿:取得高职扩招单招报名资格的考生,于2019年9月6日12:00至9月9日12:00在网上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所高校1-5个专业以及是否同意校内调剂专业,在规定填报志愿时间内*多可进行两次志愿修改,以考生*后一次保存的信息为准。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无法更改志愿信息。

2.在省招办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后,技能拔尖人才*入学的考生、有政策性加分项目的考生以及有技能竞赛获奖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加分的考生,我校在网上审核、确认、公示。技能拔尖人才*入学的考生请于9月10日前到我校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在考试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2019年9月18日-20日,考生自行在我校招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4.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于9月26日至9月30日上传省招办**手续,同时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

时间

考核内容

09:30-11:30

语文数学综合知识

13:30-15:00

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三条 考试安排:2019年9月21日(星期六)在学院内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卷。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我校*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结果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接受考生查询。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 严格按河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根据有关规定,学生*后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经河南省物价局批准,我校学费:会计、财务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专业3300元/学年,环境艺术设计专业56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3600元/学年。按学年交纳,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此次高职扩招单招*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我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平时考绩奖等奖励制度。按照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文件要求,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银行申请*生源地国家*,我校开设有入学“绿色通道”,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已被我校*的新生,按*通知书上的报到日期入学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请假未取得学校同意或者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我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学校(花园路校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36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学制   艺术   招生人数   学费(元/年)     水利工程      单招   3     14   3600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单招   3     11   3600     工程测量技术      单招   3     11   3600     电子商务技术      单招   3     11   36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单招   3     13   3600     物流管理      单招   3     11   3300     环境工程技术      单招   3     13   3600     环境艺术设计      单招   3   是   5   56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智能平台开发)      单招   3     8   3600   &n 本页网址 //m.kim-controls.com/0371/xuexi/2014217164845660756023566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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