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求艺网 » 郑州培训 » 课程正文页(本页内容为广告)
在线报名留言

郑州职业技术*2020单招什么时候考试*?

河南-郑州|2020-10-31|点击293次
课程编号:201421716484566075602369127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单招什么时候考试*?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单招什么时候考试*?

思想太少可能失去做人的尊严,思想太多可能失去做人的快乐。——度也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1.考核分三类进行,即普通高中生、中职生、艺术类和空中乘务考生;环境艺术设计、音乐表演和空中乘三个专业只*一志愿报名的考生,一志愿报考这三个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省艺术统考成绩,否则不能参与这三个专业的*。具体各类别考试方法如下:

(1)普通高中考生(包括报考艺术类和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文化基础(语、数、英)考试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总分600分。

(2)中职考生(包括报考艺术类和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文化基础(语、数、英)考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总分600分。

(3)环境艺术设计、音乐表演和空中乘务专业,艺考统考成绩按满分300分进行折算。

空中乘务专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身高男:175-185CM 女:163-175CM;

2)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肤色好;

3)身体裸露部位(面部、颈部、手臂等)无明显疤痕和纹身;

4)年龄不超过20周岁。

2.关于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技能竞赛成绩的赋分及其它加分办法:

(1)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工10分,中级工15分,高级工20分;

(2)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省赛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投档;

(4)根据河南省高考加分政策的规定,给予相关符合条件者加分;

(5)如有加分重复项,*高加分不超过20分。

一志愿报考音乐表演、环境艺术设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以及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各类竞赛成绩证书,须在3月25日至26日(每日8:30至17:00)期间,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登记核查艺考成绩、提交职业资格证书或各类竞赛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交予我校招生办公室。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

3.技能拔尖人才*入学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提出申请*资格,并需填写《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入学审批表》。

第十六条*规则

1.*总则:按类别、按计划实行专业清的原则。具体*原则:

(1)先进行艺术类(音乐表演、环境艺术设计)和空中乘务专业的*。一志愿报名艺术类(音乐表演、环境艺术设计)和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并且提供有省艺术统考成绩,将文化基础成绩和艺考成绩折合成绩相加,依据相加后的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空中乘务和艺术类落档的考生,依据文化基础成绩和职业测试(高中生的职业适应力测试成绩,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成绩的总分参与普通类*。

(2)普通类考生中的中职生和高中生分开单独进行*,各类考生都依据计划按1:1.1的比例划定投档线(*)。

2.艺术类和空中乘务专业考试人数大于等于专业计划数的125%时,按照计划数*,若考试人数小于计划数125%时,按考试人数的80%进行*。普通类(艺术类和空中乘务除外)考试人数大于等于计划数的125%时,按照计划数*,若考试人数小于计划数125%时,按考试人数的80%进行*。

3.*过程中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测试考核成绩(艺术类考生的艺考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学院根据*原则确定预*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十七条*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考生被我院*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新生相同待遇。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考;未被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考。

第十八条*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已被我院*的单招考生均应参加省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手续。

第十九条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学费:理科专业3600元/年、文科专业33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部分校企合作专业(空中乘务专业除学院收取3600元学费外,还需向合作企业缴纳专业技能培训费4000元/生/年、三年一次性缴纳空乘专业教材费910元/人、制服费用2000元/人。软件与信息服务、移动应用开发、网络营销三个专业除向学校缴纳学费外,还需向合作企业缴纳5500元/生/年的职业技能培训费、资料费300元/生/年)还需向企业缴纳技能培训费。住宿费*低标准为4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学校奖、助、贷设置: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采用申请国家*等形式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第二十二条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本页网址 //m.kim-controls.com/0371/xuexi/201421716484566075602369127.htm
发布者IP:1.192.*.27
在线报名留言
本页分享二维码(长按可识别)
培训搜索:
相关培训课程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