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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正规考个物业经理*

河南-郑州|2022-2-13|点击96次
课程编号:2014217164845660756002083004098

郑州正规考个物业经理*

报名对象: 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人员,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和3总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工作人员。

证书发放: 物业管理企业经理、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证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证书全国通用,*高,*查询,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办、升级必须具备;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物业项目招投标等 。

统一说明: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咨询报名电话/177-6079-6275(王老师)

拓展资料物业经理培训内容: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屋设备知识、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培训证书: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与全国城建培训中心联合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持证上岗,全国都能通用。

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1996年9月,建设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和房地产业司联合发出了《关于实行物业管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的通知》,为全面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供。根据建设部建教培文件规定,1999年1月1日起,对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全部实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报名对象: 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人员,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和3总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工作人员。

证书发放: 物业管理企业经理、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证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证书全国通用,*高,*查询,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办、升级必须具备;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物业项目招投标等 。

统一说明: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咨询报名电话/177-6079-6275(王老师)

拓展资料

物业经理培训内容: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屋设备知识、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

培训证书: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与全国城建培训中心联合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持证上岗,全国都能通用。

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1996年9月,建设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和房地产业司联合发出了《关于实行物业管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的通知》,为全面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供。根据建设部建教培文件规定,1999年1月1日起,对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全部实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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